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七里河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情况变化和需要进行更新。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主动公开的信息分类:
(1)机构概况
(2)政策法规
(3)规划计划
(4)业务工作
(5)行政流程
(6)行政监督
(二)公开方式
主要通过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
本机关信息公开网址在七里河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qilihe.gov.cn/)中的区审计局平台。
(三)公开时限
以我局名义发布及我局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我局负责信息公开的机构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七里河区审计局
办公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东路49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3:00—17:00
联系电话:2660353(传真同号)
通信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东路498号审计局
邮政编码:730050
电子邮箱:3338043265@qq.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我局申请获取信息,应当书面填写《兰州市七里河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政府网站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申请登记
我局收到申请后,对内容完整的申请即时登记、编号;对内容不完整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4.分类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我局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收到政府信息的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答复的期限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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