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政办发〔2026〕12号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七里河区赋予乡镇(街道)部分
县级行政处罚权指导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形成事权清晰、责能相适、履职顺畅、保障有力的乡镇(街道)权责体系,切实为基层减负,推动基层治理效能不断提升,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处罚权指导目录的通知》(甘政办发〔2026〕9号)精神,区政府对《七里河区赋予乡镇和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进行了优化调整,形成《七里河区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处罚权指导目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0年12月29日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七里河区赋予乡镇和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七政办发〔2020〕72号)同时废止。
附件:七里河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处罚权指导目录(21项).xls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1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17日印制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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