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背景与目的
为全面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要求,进一步厘清七里河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底数,明确文物安全管护责任,实现每处文物都有专门机构或专人管理,督促责任主体履职尽责,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加强文物保护与安全管理,区政府办公室印发本通知,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并同步明确安全管护责任。
二、核心内容
(一)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本次共公布64处不可移动文物,覆盖全区12个乡镇(街道),类型齐全、年代跨度大:
1. 文物类别:含古建筑、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五大类。
2. 年代分布:从新石器时代至近现代,涵盖史前文明、明代长城与墓葬、清代建筑、革命纪念设施、工业遗产等。
3. 保护级别:其中国保2处、省保13处、市保1处、区保14处,其余34处为未定级文物。
4. 重点文物:金天观、明长城笋萝沟堡址(国保);黄河母亲雕塑、沈家岭战斗遗址、华林山革命烈士纪念塔(省保)等。
(二)明确安全管护直接责任
同步印发《七里河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管护直接责任清单》,实现责任到人、到单位、可追溯:
1. 国保、省保单位:由对应管理机构、宗教团体、产权人负责直接管护,区文体旅局监管。
2. 市、区保及未定级文物:由属地乡镇(街道)承担直接管护责任。
3. 私有文物:由产权人履行管护义务,政府部门指导监管。
4. 统一监管:全区文物监管单位均为七里河区文体旅局,并公布全套联系电话,方便联络与监督。
三、政策亮点
1. 全覆盖无遗漏:完整纳入本次普查认定的全部不可移动文物,建立统一名录。
2. 责任链条清晰:管护责任、监管责任、联系方式全部公开,压实属地与主体责任。
3. 公开透明可监督: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文物保护全民参与度。
4. 保护与利用并重:既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也为文旅融合、城市更新、红色教育提供资源依据。
四、落实要求
各乡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须严格履行职责,做好日常巡查、隐患排查、修缮维护、安全防范等工作,确保文物本体安全与环境风貌完整,共同守护七里河区历史文化根脉。
相关链接:http://www.qilihe.gov.cn/art/2026/3/24/art_10049_1693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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