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24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奖补资金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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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155号)及《七里河区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实施细则》精神,为推动乡村就业工厂提质增效,对经认定的乡村就业工厂,每年度就地就近吸纳甘肃籍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奖补。经乡村就业工厂申请,区人社部门(劳务办)复审,区乡村振兴部门核实脱贫劳动力身份,对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3家乡村就业工厂,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具体信息附后),奖补资金合计18万元。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劳务办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将奖补资金支付到生产经营主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1.公示时间:10天(2024年9月13日—9月22日)。 2.联系单位:七里河区劳务办 3.联系电话:0931—2231269
附件:第二批 七里河区2023年乡村就业工厂吸纳脱贫劳动力奖补资金汇总表.xls
特此公告
七里河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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