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蓝”守护“绿水青山净土”
发布日期:2024-08-19 信息来源:七里河发布 字号:[ ]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质量息息相关。在“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的乡村振兴指导方针下,检察机关应当以法律监督者和法治保障者的角色融入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发挥公益诉讼法律监督制度优势,守护“绿水青山净土”。

以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依托涵养“绿水”

黄河穿兰州城而过,七里河辖区段总长14.65公里,共有6条黄河一级洪道,推动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七里河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从黄河干支流洪道乱堆乱占乱采乱建公益诉讼法律监督工作出发,与区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七里河区“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与区水务局联合印发《关于持续深入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积极助推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发挥溯源治理、综合治理和系统治理的制度优势,秉持“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的制度理念,以诉讼程序衔接保障实现诉前程序价值。在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水污染治理为重点、向周边治理延伸、坚持修复性司法理念、贯彻综合治理路径”的黄河生态治理法律监督思路。累计督促行政机关恢复被污染水域面积40余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9000余平方米,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20余吨。在切实做好黄河水污染治理法律监督工作的基础上,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法律监督制度优势,延伸法律监督触角,解决违规取水、污水外溢等水资源破坏和水污染问题。特别在2022年9月,发挥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优势督促行政机关整改辖区沈家坡居民因排污管道铺设不合理导致污水横溢问题,整改效果获得沈家坡居民一致认可。

以森林草原资源保护为抓手保护“青山”

“我们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防灭结合’的工作方针,积极动员部署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加强督导检查,充实防火力量,近年来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区林业和草原局的工作人员在区检察院调研辖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工作时向调研组介绍。七里河区现有林地总面积8810.87公顷、各类草地6548.4707公顷,加强辖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对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改善人居环境意义重大。近年来,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法律监督制度优势,办理了包括古树名木保护、森林火灾防范、行道树管理在内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0件,以公益诉讼法律监督促源头治理。2023年3月份,与区林业和草原局签署《关于建立司法协作机制助推林长制深入落实的意见》,建立森林草原保护协作机制,依托不文明祭祀引发山火损害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重点监督森林草原火灾防范问题,督促行政机关常态化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监管工作。2023年9月举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志愿者共20余人走进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增进森林草原资源保护法律监督的社会认知感和认同感。

以垃圾废渣清理整治为重点守护“净土”

“风吹的臭味一阵阵飘过来,夏天再热也不敢开窗,做饭的时候苍蝇到处乱飞。”在检察官深入西津坪垃圾场调查取证时西津坪垃圾场附近的居民向检察官介绍。2016年,七里河区检察院发现辖区西津坪生活垃圾填埋场自投入运行以来,没有按照原环评及设计文件规定建设和使用,填埋场发生垃圾崩塌及滑坡威胁到主沟行洪和下游居民的安全,垃圾渗滤液随沟底流渗,严重污染周边生态环境安全。在检察建议整改期限内,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未得到全面有效保护,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督促职责部门对垃圾填埋场封场进行覆盖整形,建设防渗和导排设施,切实维护垃圾场周边生态环境安全,该案作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被最高检宣传报道。以第一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为契机,七里河区检察院以垃圾废渣清理整治为法律监督工作重点打响“净土”保卫战。累计办理垃圾废渣污染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4件,督促行政机关清理垃圾废渣400余吨。特别自2024年4月份以来,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依托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上线的“兰检微共治”平台办理群众投诉乱丢乱堆垃圾废渣污染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件,已经督促行政机关整改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18处,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废渣113吨,以规范、精准法律监督守护一方“净土”。

生态福祉是最大的民生福祉。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履行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责,发挥能动履职、综合履职和一体履职优势,着力解决影响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环境污染和资源保护问题,以高质效法律监督推动高质量生态环境治理,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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