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自然资源局七里河分局关于开展七里河区水流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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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七里河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原则,对七里河区水流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以七里河区小金沟、狸子沟河道划界数据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遵循由堤防界线按照堤防界线划定,无堤防的原则上在设计洪水位范围内、以地方政府确认的水域岸线划定登记单元范围界线。共预划分2个登记单元,分别是: 1.小金沟。流经本区的河流,以七里河区小金沟河道划界数据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划分登记单元。 2.狸子沟。流经本区的河流,以七里河区狸子沟河道划界数据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以及洪水位范围划分登记单元。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的时间为自通告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水流、湿地、森林、草原、荒地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3个街道(镇),具体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七里河区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单元涉及的区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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