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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政任字〔2020〕16号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
关于郑宗鑫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兰州市七里河区委《关于郑宗鑫等同志任职的通知》(七任字〔2020〕77号)文件精神,经2020 年9月1日中共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决定:
郑宗鑫 任兰州市七里河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 恺 任兰州市七里河区秀川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