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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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七里河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23浏览次数: 字号:[ ]

  

七政办发〔202027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七里河区深化“放管服”

改革及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七里河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62

 

 

 

2020年七里河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及

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2020年,七里河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政务服务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内容以及中央、省、市、区的相关要求。坚持勤政、廉洁、便民、务实、高效的原则,按照“立足实际、解决问题,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优化服务、狠抓落实”的总体思路,以市场主体和群众需求为抓手,进一步夯实基础、创新举措、完善体系,着力拓展服务承诺“四办四清单”管理制度、推进投资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服务“四级一体化”建设、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常态化等方面的工作,切实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政务服务质量,服务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重点工作

(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

1.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承接、取消、下放工作。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政务服务事项承接、取消、下放等工作,确保承接有力、取消有据、下放有序。做好年度内全区行政权力梳理、公示、衔接、下放、归并、运转等工作。(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2.持续推进事项标准化梳理。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细化事项申报材料、审批环节、审批标准、注意事项、适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办理要素,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3.优化拓展服务承诺“四办四清单”管理制度。在依法行政前提下,进一步压缩“四办四清单”事项办理时限,增加即收即办、当日办结类事项,拓展帮办代办服务范围。将政府部门及公用企业为市场主体和群众办理事项全部纳入“四办四清单”范畴,实现企业和个人事项“全覆盖”。(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4.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聚焦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和高频事项,拓展“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探索以企业和群众“办成一件事”为导向推行“一事一次办”,加强各部门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推行“一表申请”精准集成办理一件事所需各类材料,提供套餐式集成服务模式。(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二)持续开展政务服务流程优化精简工作

5.全面推广“一窗受理”服务模式。提升政务大厅集中入驻比例,优化“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提升“一窗受理”比例。(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6.建立一体化办事流程。整合涉及多部门事项的共性材料,减少重复填写和提交,打通部门间办事环节,建立一体化办事流程。进一步精减办事群众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对凡是能通过信息查询、关联证明的事项,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7.持续深化“减证便民”行动。6月底前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组织各级部门公布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对无法律法规明确要求提供的材料清除;对部门间可互认共享的材料精简,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对各级确需保留的证明对外公布清单加强管理,清单之外不得索要任何证明。(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三)推进投资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8.全面推行投资项目区域化评估评审。待省上主管部门制定出台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灾害风险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文物影响评价等事项的标准化操作规范,明确区域评估专业技术标准、适用条件、评估报告时效期、评估报告审批评审流程后,结合我区实际,编制建立区域评估清单。按照应评尽评、客观合理、分步实施原则,督促具备开展区域评估条件的开发区加快开展区域化评估工作,及时提交评估成果,为项目进驻园区提供有利条件。(牵头单位: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9.推进投资项目审批便利化。开展投资审批合法性审查,年底前清理取消一批缺乏法定依据的投资审批事项,形成全口径、有分类的投资审批事项清单。年底前全面实现投资审批事项线上并联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全程线上办理、线上核准。推进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并联审批,健全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承诺+监管”模式的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和审批告知承诺制。(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10.进一步压减环评审批事项。按照国家要求,对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项目等一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统一不再纳入环评管理。(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七里河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11.深化规划用地审批改革。加强规划用地与投资决策的衔接。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推进“多测合一、多验合一”,加强信息共享,进一步压减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审批的事项和材料。(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七里河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12.提升规范中介服务。按照必需、简便的原则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防止行政审批对中介服务过度依赖。向民营企业开放“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超市”,降低企业中介成本。推行中介机构联合体,同一事项涉及多类中介服务的,由一家中介机构联合相关中介机构,打包提供多类中介服务,变多个中介报告为一份“综合报告”。(牵头单位:区项目评审中心;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13.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国家评估有关工作。住建部委托国研中心和厦大营商中心制定的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评估评价于2020年在全国开展,此项评估是国务院、住建部衡量各地改革成果的重要依据。全区各相关单位、部门提前安排部署,加强与上级住建局和工改办沟通联系,全力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评估工作。(牵头单位:区工改办;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14.编制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控指南。从打造项目布局“一张蓝图”、制定征拆收储工作计划、编制招商引资方案、确保项目合规落地四方面编制项目生成标准化手册,为项目单位提供项目生成、项目审批、建成使用的标准化全链条服务示范指南。(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房屋征收中心;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区工改办)

15.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系统应用。推进“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全部审批事项通过审批管理系统开展审批,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做到全流程全覆盖。实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6月底前,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年底前,完成与市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的全面对接。实施施工图网上审查,实现多图联审全程数字化;推行工程招投标交易全程电子化,做到网上受理、网上开标、远程评标和智能化监管。(牵头单位:区工改办;责任单位:工改各成员单位)

(四)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16.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提升涉企数据对接交互以及平台维护的协同度,推进企业登记审批全程电子化,提高电子化登记系统使用率,提供更加智能化、标准化的登记服务。(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水务局等相关部门)

17.最大程度为企业开办提供便利度。在企业开办已实现3个工作日内完成的基础上,推广企业开办“一窗受理”、企业登记“一表填报”、企业开办全流程“一网办理”,推进名称自主申报、证照分离、多证合一、证照联办等“一揽子改革”。持续完善“零纸张、零跑腿、零见面”企业登记“三零”机制,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18.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现清单全覆盖管理,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推进“照后减证”、“简化审批”,让企业更便捷拿到营业执照并正常运营,切实解决“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19.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与信用监管等监管方式融合。制定年度抽查计划时,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严格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合理安排检查频次。加大各业务条线抽查结果归集力度,达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重复检查,切实为企业减负。年底前基本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并将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等进行公示,提升监管效能。(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20.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健全完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奖惩机制,及时发现并破除实施负面清单制度过程中的各种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21.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以文化、医疗、教育等领域为重点,进一步放宽对服务业市场主体投资经营活动的资质、股比、注册资金、从业人员、营业场所、经营范围等要求,清理在生态环境、卫生、安保、质检、消防等领域的不合理条件,推动取消证照办理、设备购置、人才聘用、人才发展等方面的不合理限制,实现按市场化配置资源原则自负盈亏经营。(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22.推进工业产品准入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优化工业产品生产、流通等领域需办理的行政许可、认证、检验检测等管理措施。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稳妥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转前置性产品认证管理相关工作。(牵头单位: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23.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联合奖惩自动化系统,实现联合奖惩发起响应自动反馈机制,提升信用监管信息化水平。研究制定信用信息数据归集清单、公共信用产品应用清单、联合奖惩措施清单,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失信专项治理。(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24.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进纳税便利化。将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使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推广税收优惠“项目管家”“不来即享”等个性化精准服务,增强投资企业获得感。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年底前实现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电子化推送与签收办理。持续压缩办税事项和时间,推行主税、附加税费合并申报,实现更多办税事项一次办结。(牵头单位:区税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25.优化金融营商环境。搭建金政企合作平台,开展常态化、多形式的金政企对接活动,推介优质融资项目,促进资金供需双方高效互动、合作共赢。支持金融机构在兰设立区域性分支机构。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推进“银税互动”,加大对民营经济、小微企业的有效信贷投入,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牵头单位:区金融办;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五)推进政务服务“四级一体化”建设

26.提升政务大厅服务水平。优化完善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服务模式,稳步推进全区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持续健全管理制度,科学调整窗口设置,达到空间利用最大化。大力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服务制度,规范办事指南,增加办理事项透明度。(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27.推进权力事项下放。制定医保、社保、户籍、生育、住房等面向居民个人的适合下放的事项目录清单,开展帮办、代办、代缴、代理等服务,与群众联系密切的事项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28.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实现乡镇(街道)政务外网或业务专网全覆盖,对于远郊不具备介入政务外网条件的村,通过VPN等形式事项政务外网接入,实现基层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建立和完善政务服务网上乡镇(街道)站点建设,推进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打造线上的政务服务四级一体化,全面提升政务服务网络体系和服务终端的覆盖程度。(牵头单位:区三维数字中心、区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29.加大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培训力度。要求进驻大厅的各窗口单位对窗口工作人员开展全方位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实现下放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30.整合各类资源到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将财力、基层党建、志愿服务、网络系统、金融网点等资源有效整合到政务服务综合性实体大厅,更大范围推动“只进一扇门”。(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31.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对接市上“互联网+监管”系统并实现与省上系统、国家系统对接联通,汇聚共享监管数据,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强对风险的跟踪预警,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区三维数字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六)拓展优化政务服务模式

32.推行帮办、代办服务模式。根据省、市、区相关部门部署要求,打造“小兰帮办”政务服务品牌,在政务大厅设立帮办代办专区,对全区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全区域、全事项、全系统帮代办,对重点产业项目实行“一对一”全程跟踪服务。(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33.推行政务服务“随时办”模式。根据省、市、区相关部门要求,配合探索推行“随时办”,通过网上服务、终端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双休日服务等形式,为群众提供全天候、不间断、应需式服务,努力实现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日能办事、好办事、办成事。(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34.扩展自助服务范围。大厅设置自助服务专区,配备自助查询机、自助缴费机、一体式电脑等自助设备,方便企业群众自主提交、自主办理,缩减群众排队等待时间,提升办事效率。(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七)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35.加快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发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作为全区政务服务公共入口、公共通道、公共支撑的总枢纽作用,加强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推动更多事项在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区三维数字中心;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36.加强电子证照库建设与应用。提升电子证照归集数量,拓展电子证照应用范围,推动电子证照在行政审批业务中的共享应用,做到识别企业和个人身份后全程电子化处理业务流程,切实减少企业群众办事证明材料的提交。(牵头单位:区三维数字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37.推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系统和数据的整合,建立高效的共享协调机制。对照国家和省级层面的数据目录内容、分类及相关标准,建立本部门政务数据目录清单,做好本部门数据资源的梳理、发布、共享、服务等工作,将更多直接关系到企业和群众办事、应用频次高的数据纳入共享范围,应用国家、省、市、区级可共享数据资源加快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重点推进社会保障、不动产登记、公积金、卫生健康、教育、就业、医疗保障等领域政务数据互联互通,提高政务数据的共享率和应用率。(牵头单位:区三维数字中心;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38.促进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整合各部门政务服务移动端可办事项,积极对接市大数据管理局,不断完善政务服务移动端“金城办”APP各项功能应用,初步实现企业和群众通过一部手机查询办理身边事,实现“网上办”到“掌上办”的目标,提升办事体验度。(牵头单位:区三维数字中心;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39.推行不见面审批。按照疫情防控需要,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行“非接触式”服务,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网上查询、咨询、申报,部门工作人员通过网上受理、办理、结果寄达等方式办理相关业务,尽量减少办事群众到实体大厅办事,防止传染风险,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安全、更便捷、更高效。(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40.深化不动产统一登记便民利民改革。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承接工作,尽快入驻区级政务大厅,不断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好不动产登记交易监管、税收征缴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年底前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七里河分局、区税务局)

(八)完善“放管服”改革监督评价机制

41.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大厅统一配置“好差评”评价器,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按照市级“好差评”系统对接要求,及时做好相关系统配套改造工作,实现政务服务自建业务系统和线下评价系统与省级系统对接,统一调用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好差评”页面开展评价,确保评价数据实时全量上报。结合全区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建设实际,形成“接受评价受理整改反馈信息公开结果应用”的全流程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42.健全“差评”及时处理反馈机制。建立差评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查整改、反馈机制。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差评”集中的窗口和事项,及时研提解决方案和整改措施,推动问题解决。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评价和监督。区政府定期公开全区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好差评”结果和综合排名情况,通报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三维数字中心,各相关部门)

43.持续强化评价结果分析和应用。政务服务机构要将“好差评”反映的问题作为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动态调整办事指南的重要参考依据,通过大数据技术,定期对评价结果分析研判,为科学施策、改进决策提供有效支撑。将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纳入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接受评价单位、个人绩效考核挂钩,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和工作人员个人绩效考核、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二、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相关部门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放管服”改革工作,切实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实现市场主体和群众需求与政务服务的无缝对接。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着眼于满足群众需求、优化政务服务、推进政府治理效能转变,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痛点、堵点、难点,主动作为、攻坚克难,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细化政策措施,加大探索创新力度,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和协同性,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三)完善检查督导。要加强重点环节、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严明纪律规矩,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健全完善工作检查督导机制,对短板弱项及时查漏补缺,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区政府请示报告。

(四)加强政策宣传。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营造良好改革氛围,提升办事群众和市场主体对我区各项政务服务便民举措的知晓率。鼓励各部门通过视频文字、网站“放管服”学习专栏等方式在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宣传。同时,要加大工作亮点的总结提炼宣传,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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