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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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9-06-26浏览次数: 字号:[ ]

  办公地点:七里河区西津东路422号 

  办公电话:2653770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教育工作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报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实施并监督实施过程。

  (二)制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招生计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组织开展全区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工作。

  (三)指导全区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工作;负责辖区内初等公、民办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管理局属单位;制定全区中小学校、教育培训中心及局属事业单位的评价、评估标准;指导全区高等教育、社区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校外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对口帮扶工作。

  (四)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负责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执行各级各类教育经费的收费标准;负责“两免一补”专项资金的使用;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案和措施;负责局属学校、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局属单位基建、校舍、地产、教育资产的管理工作及对局属单位经费收支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对外协调与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五)负责局属单位编制、劳动工资、福利和人事工作,负责局属单位人员岗位设置、绩效评定、聘任等工作;管理、指导、培训全区中小学校的教职工、干部和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实施教师继续教育、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负责认定全区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六)指导所属单位和学校的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及国防教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全工作、综合治理工作。

  (七)组织和指导全区教育体制改革、教育教学改革、教育教学科研及教育研究成果的推广、转化工作;指导所属各类教育学术团体的工作。

  (八)主管全区的师资工作,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教师培训任务。

  (九)负责对所属学校的工作进行教育督导和评估。

  (十)负责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普通及成人高校、中等学校的招生、报名、考试工作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十二)负责全系统教育技术装备规划,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信息技术和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等的政府采购和政府监督管理,负责教育技术培训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工作,负责语言文字规范的监督管理,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四)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职责;负责审批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的事项。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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