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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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9-06-26浏览次数: 字号:[ ]

办公地点:七里河区西津东路498号 

办公电话:2668535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发展计划;组织起草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制度和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区城乡就业的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和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和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制度措施,加强对全区劳务输转工作的指导;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办法。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全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组织编制全区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已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开发及信息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职称制度改革与深化工作,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和推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八)承办区政府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九)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奖励的项目和人选;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拟订本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并统筹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和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及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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