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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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2019-06-26浏览次数: 字号:[ ]

办公地点:七里河区梁家庄1号 

办公电话:2659105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的政策、规范、标准;负责医疗服务监督管理,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监督和评价等工作;负责患者权益维护,保障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

(四)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依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方案;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援,上报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五)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调查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九)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地方性政策。

(十)拟订并实施全区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拟定并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一)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加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统计调查。

(十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领域的中医药建设,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协调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和中医药相关产业建设。

(十三)贯彻国家爱国卫生方针、政策,协调各有关部门完成爱国卫生工作任务,动员全社会参与爱国卫生活动,积极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发挥爱国卫生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职能。

(十四)负责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区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五)负责公众健康权益保障工作,维护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和老年人合法权益。

(十六)指导七里河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卫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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