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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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18-08-15浏览次数: 字号:[ ]

办公地点:西津东路498号

办公电话:2613288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区有关文化艺术、体育、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区文化艺术、体育工作、旅游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督导、指导全区文化产业工作,完成市上下达本区的文化产业指标任务。

(三)推进全区文化产业发展,积极争取和引进文化建设项目,指导、监管全区文化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四)负责全区公共图书馆发展工作,指导图书文献资料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公共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五)负责全区报纸、期刊、图书零售经营许可和出版物市场负责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案件。

(六)组织全区重大文化活动,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艺术成果;组织指导艺术创作、文学作品和艺术产品。

(七)推进全区文化公共服务,积极管理和指导全区社会文化事业和群众文化活动;指导、协调、推动街道社区(村)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事业发展。

(八)负责全区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九)承担全区文化市场“扫黄打非”工作并拟订全区文化市场娱乐市场、演出市场、艺术培训市场发展规划;管理全区文化市场,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管理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负责全区动漫、网络游戏的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体育事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体育事业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

(十一)规划全区体育设施建设布局,积极配备体育设施,促进公益性社会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十二)组织全区重大体育活动。负责体育彩票公益金监督、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三)指导乡镇、街道开展体育工作。

(十四)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组织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全区竞赛、组队集训,参加省市竞赛;培训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配合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十五)负责管理区业余体校工作;培养发展等级运动员和等级裁判员。

(十六)负责全区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规划和管理工作;对全区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旅游事业的规划和发展。

(十七)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旅游管理法律、法规,旅游信息网建设,负责旅游产业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宣传贯彻及旅游信息报送。

(十八)研究拟定全区旅游业发展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和重点旅游项目的规划和开发建设;负责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全区旅游规划开发和项目申报工作。

(十九)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旅游从业人员人才交流工作。负责区内旅游资源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宣传推广工作;形象宣传和整合促销,旅游节会活动。

(二十)贯彻实施旅游行业法规、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行业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和质量方面的工作。

(二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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