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宗局“五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清真食品专项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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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清真食品管理,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兰州市2017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精神,我局联合食药监、工商等部门,以大型超市、清真餐饮、生产加工类为重点,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清真食品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重在找出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方面存在的工作漏洞,消除不稳定因素。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一是抓宣传,在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网点和消费群体中加强《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兰州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以及省民委甘族发〔2016〕1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宣传力度。二是抓规范,围绕是否符合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是否申领清真食品许可证、是否符合清真食品流通经营环境相关规定等内容开展了工作。对已取得《清真食品许可证》的企业商户是否按《条例》《办法》等要求规范经营进行检查,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三是抓安全,严格把好清真食品原材料的进口关和生产安全质量关,对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等环节加强了监督管理。四是抓防范,在抓好“清真概念泛化”检查的同时,对个别超市存在清真食品与非清真食品混摆混放现象,现场责令经营业主及时分类摆放,设立清真食品专柜,努力消除“清真不清”而引发的不稳定、不和谐因素。五是抓机制,我局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开展清真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共检查大型超市5个、生产加工类4个、餐饮门店15个。切实维护了我区清真食品市场秩序,规范了从业者的经营行为,确保了少数民族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清真食品。 |